同軸多軌看『創新應用團隊』與『行動學習學校』專案

      本篇重點,想整理與建議:新年度專案的規劃,希望能從中央、地方(主要以新北市角度來看)到學校更為流暢同步。

      104年底前後,教育部有兩個資教相關的成果審查與選拔:一個是『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團隊』,另一個是『國中小行動學習』。今年把兩個活動時程盡可能拉在一起,同時也讓縣市推派學校在兩邊審查時得以兼顧。然而,近日發文的『105 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-國中小行動學習推動計畫實施方案』,卻在時間點上造成不小的衝擊,無論是縣市政府或學校端,都覺得壓力倍增。

      先看10、11月裡這三份計畫的時間接續狀況:

      「創新應用團隊」選拔活動,10月2日各縣市推薦報名、10月15日至22日,參選團隊成果檔案上傳,11月13日公告進入複選階段名 單。

      「行動學習優良學校」選拔,各校需於10月16 日完成成果報告書、簡報檔與成果海報檔上傳,11月5日、6日參加國中小行動學習成果發表會進行成果簡報與海報展示。

      而加上『105 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-國中小行動學習推動計畫實施方案』裡,10月16日,實在太受歡迎~由教育局推派學校,報名並填送申請資料。而縣市教育局也似乎得在10~11月中完成擬定縣市細部計畫送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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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我仔細推敲文件,以下是個人觀察與建議:
      對學校而言,必須在此刻一方面整理成果資料,二來又要配合自己縣市教育局的推選模式,參加105國中小行動學習徵選。尤其,成果與報告成績還會影響新年度的申請資格,這樣實在很折磨吧!

      對教育局而言,看這份105 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~推派學校參與行動學習,以及細部計畫撰寫,應該是後者為主本,前者為細項。同時,獲補助校數與經費,既然是由教育部明年1、2月才公佈,那這麼早(10月16日,去年是11月提送)提送學校資料,似乎可以斟酌調整才是。此外,縣市教育局考量補助或邀請哪些學校,也都希望參考『創新應用團隊』、『行動學習優良學校選拔』的遴選結果,這樣比較有個通盤規劃。有關新北市也是『年底結案、再起新案』的狀況,留待後文補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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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最後,先強調本文目的是希望能從中央、地方到學校更為流暢同步!但我也偷偷想問:打算『拒絕』參與年底統合視導的縣市,是否也『拒絕或被拒絕』推派學校參加徵選呢?再次強調我無意引發爭端喔!為何我會這樣問,是因為在辦法裡其實就有相關統合視導的計分機制。

      在前幾天新聞中我想著 :原本,中央補助地方的一些依據就來自統合視導分數比較,據以增減各縣市之間的補助款。不過,我想像這應該是在一個大基礎的平均線上做微幅增減而已,該不至於成為一種全有或全無的巨大補助落差。透過統合視導分數,用來呈現這樣的微幅調整依據,但卻讓執行單位疲於奔命與全力以赴,甚至可能導致原有運作的穩定性受到影響,這樣就本末倒置了,而且打擊士氣與斲傷工作熱忱,那更是無價的損失。 當然,台灣的地方與中央,加上執政與在野,又可能從中造成不必要的內耗與爭執,絕對都是吾人所不樂見的。

      個人的見地是:如果在申請新計畫前,就因著內有統合視導相關要求,此時拒絕配合、也承擔相關補助款補給規範,這樣比較有個合理性~但若在年初開始獲得補助,近年末才提出拒絕統合視導,我個人感覺『對價』的關係契約還是應該遵循。當然,現有的運作方式或可能擾民繁複,但努力促成執行與評核的流暢關聯,總感覺在雲端用、大數據分析與行動學普及的現今(甚至物聯網應用),可以設計更讓人願意參與的統合適導方式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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